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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黑心教练「杭州出租司机猝死」

时间:2023-03-08 14:16:06来源: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刘琉 韩子雯

皖J号牌、改装私家车辆、无驾照的前教练员、与省外驾校签订培训合同的学员、错综复杂的学驾关系……

近日,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江干大队运用抄告制度获取关键性证据材料,完成调查取证工作,查处了一起省外驾校在杭违法教学的案件。

事情还得从2个月前说起。

10月20日16时05分,江干大队接江干交警移交信息:发现皖J·xx029私家车辆在三胜街九华路口进行科目三驾驶培训,车辆经改装加装副刹车装置,车上3人均无驾照,教练员拱某未随车执教。

江干大队第一时间对驾驶位和副驾驶位的2名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发现这辆皖J牌照的“黑教练车”问题重重。

据调查,这辆皖J牌照的车是副驾驶周某的私家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并且逾期未年检。驾驶人员匡某在杭州余杭区五星村某驾校招生点报名缴费,是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学员;副驾驶位置周某是杭州余杭区五星村一驾校招生点负责人,系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前教练员,因酒驾被吊销驾照和教练员证。

“两名当事人承认,事发时周某在为匡某提供科目三驾驶培训,但当我们要求两名当事人出具匡某与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签订的培训合同时,对方仅能拿出一份匡某与杭州余杭区五星村某驾校招生点签订的报名培训合同。”交通执法队员小刘说。

事已至此,该车的违法事实已确凿,摆在执法队员面前的有两个问题: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是否具有驾驶培训资格呢?匡某和皖J车辆与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又是什么关系呢?

杭州查不到省外驾校的信息怎么办呢?只能向当地部门“求助”。

江干大队运用抄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向安徽省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得到安徽省黄山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和响应。

11月16日,江干大队收到安徽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回函及协助调查报告和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学员匡某培训合同复印件、教练员备案表复印件、教练车备案表复印件等材料,为案件判定提供了关键证据,完善了本案的证据链。

交通执法队员联系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

“一开始,驾校负责人拒绝到杭州接受调查处理。我们多次跟驾校和当事教练员进行电话沟通,宣讲驾培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驾校抵触情绪,最终驾校承认违法事实,愿意配合提供法人委托书等书证材料。”交通执法队员小刘表示。

12月10日,安徽黄山歙县某驾校委托人和当事教练员拱某来江干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江干大队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罚安徽歙县某驾校非核定场地训练,罚款1000元;使用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培训,罚款1000元;处罚教练员拱某在操作教学期间离岗,罚款300元;教练员拱某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罚款3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提醒学员:学车要到正规驾校报名,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要与驾校签订书面培训合同,缴费索要正规发票。在学车过程中,若发现教练有吃拿卡要或教学中离岗等违规行为,可以拨打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4小时服务电话0571-85463212举报,交通执法队员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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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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