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以后 才发现前面都是坑「买车注意哪些费用被坑」

Time:2023-05-30 14:16:49Source:

买车,是幸福的开始,还是烦心的开端?

记者近期调查了多起汽车维权案例后发现,买车之后的用车、养车和修车过程往往更容易给消费者带来烦心事。由于消费者无法掌握足够的信息,无论在养车用车中发现问题,还是在修车时解决问题的能力都非常有限,这就需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更多地为消费者着想,主动关怀消费者,也需要行业管理者制定更科学更完善的政策,保护消费者权益。

BY 杨铮

车内异味

困扰车主的“慢性病”

在过去一个月中,本报先后报道了英菲尼迪和一汽-大众以及上汽斯柯达部分车型出现的车内异味问题。记者在相关的调查中发现,车内异味问题虽然并不少见,但由于在消费者印象中“新车气味”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加上许多情况下消费者并不能清楚地区分新车气味和车内异味,以至于许多消费者无法及时地发现车内异味问题。记者在某家4S店采访时就曾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位车主并不认为入手1年的爱车有什么异味问题,直到记者提醒,才意识到爱车的“新车气味”持续的时间太长了。

如果说“车内异味”只是影响了车主的用车体验,那么隐藏其后的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才是真正的“慢性病”。车内异味往往由甲醛、氨、苯等物质引发,而这些物质都是强效治病、致癌物,长期暴露在这些物质的污染下,车内人员的健康将受到极大的损害。更严重的是,一些消费者甚至未能意识到自己的车内存在空气污染的问题。

车内异味之所以成为了影响车主用车体验,甚至危害车主健康的“慢性病”,根本原因是无论是车辆的生产者、销售者还是购买者、使用者,都没有一个通行的权威的标准来界定何为“新车气味”,何为“车内空气污染”。2016年,有关部门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征求意见稿,但至今未能定稿并正式实施。标准的缺失,让消费者在应对车内异味问题上无从下手,只能依靠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的“自觉行动”。

值得欣慰的是,针对之前提到的大众和斯柯达部分车辆的异味问题,大众方面很快就发布了相关的服务通告。

在通告中,大众指出,部分车辆所使用的车内隔音材料在某些情况下特别在气候炎热的地区,可能会产生异味。这一问题出现在某些特定年份的车辆上。大众对由此给相关车主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了向客户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大众汽车会在相关车辆进店进行日产保养或维修时进行检查。此外,授权经销商也将做好准备,提供一流的服务,并根据需要免费更换新改进的隔音材料。通告称,鉴于此次服务行动涉及不同车型以及相应的备件储备工作,大众将于2017年6月起,逐步实施这项服务行动,并覆盖所有相关车辆。

修车复修车

拖到消费者自掏腰包

记者近日收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的奔驰GLK 260出现分动箱异响,在更换过一次变速箱总成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而4S店对此却不再过问。车主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于2014年10月在奔驰百得利之星4S店购车,2015年10月就因为分动箱异响更换过一次变速箱总成,但是更换之后异响问题并未解决。更令曹先生心烦的是,百得利之星在更换了变速箱后,否认还存在异响的问题。

无奈之下,曹先生只好又到两家奔驰4S店进行检测。在另外的奔驰4S店,技师虽然确认车辆有异响,但也未能为曹先生更换部件,而是把曹先生“劝”回了最初购车的百得利之星店,而后者依然坚称车辆没问题。于是,曹先生在奔驰4S店陷入了“死循环”。

而更令曹先生不解的是,自己的GLK260遇到的问题,实际上奔驰已经有了解决方案。记者调查了解到,奔驰GLK的分动箱异响问题集中在2014年前后的车型上,之后逐渐减少。根据一些专业人士的推测,分动箱异响问题的根源可能是一处轴承的加工有缺陷,在供应商对缺陷处加以改进之后,问题也得到解决。让曹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奔驰明明有能力解决自己爱车的问题,却一再拖延,眼看爱车的质保期将在今年10月结束,曹先生担心,届时自己将被迫承担八九万元的更换费用。

不少车主遇到车辆核心部件发生故障时,会认可厂家或4S店提出的更换新的部件的做法。表面上看,直接更换新部件给人感觉更稳妥,4S店操作起来也简便易行,但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许多情况下,厂家提出“以换代修”,实际上是因为根本无法解决部件存在的问题,只能靠更换新件来换取一时故障的消失。对于消费者而言,虽然表面上没了故障,但由于问题还未得到解决,更换的新件同样可能发生故障,而一旦车辆不在质保期内,再想更换部件,就要付出大笔的资金了。

本报之前就曾报道过,东风日产部分车型存在严重的烧机油问题,而厂家只是为车主更换发动机,但更换之后的发动机问题依旧。在本报报道的案例中,甚至出现了一位车主连换两部发动机,依然存在烧机油的情况。车主表示,自己每更换一次发动机,都需要到车管部门登记备案,费时费力。更重要的是,车辆即将出保,新发动机的延保也只有一年,一旦失去保修,更换发动机的大笔费用,将由自己承担。

店头“保险”

不按规则出牌

随着新车市场增长日渐趋稳,消费者购车日趋理性,经销商也在逐渐把利润来源更多地向售后环节倾斜。在国际上成熟的汽车市场,新车销售在全产业链当中的份额非常低,维修保养、金融服务、二手车等后市场服务,才是汽车市场中最大的蛋糕。4S店积极参与后市场的蓬勃发展本是好事,但由于一些店家在经营中缺乏为消费者服务的诚心,一些“看起来很美”的售后服务政策,很有可能成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坑”。

去年6月,北京正式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车辆出险次数过多、零整比较高,以及存在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导致商业车险费用更高。新政启用后,不少消费者不再通过“保险 4S店”的方式对车辆的小问题进行维修,转而在修车店自行修理,以避免下一年度的保费上涨。

为此,一些大的经销商集团也通过推出“自保”产品,降低客户的出险次数,尽量把客户留在店里修车。所谓“自保”,指的是由4S店自行推出类似玻璃险、划痕险等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附加险种,客户购买后,如果出现相关事故,可以在4S店享受和保险公司一样的赔付维修,但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也不会产生出险记录,由此大大降低客户次年保费上涨的风险。

如果这样的政策得以良好地实行,将是消费者与4S店“双赢”的局面。但本报记者注意到,某些4S店并不能以保险公司式的精确计算来实现“自保”产品的合理设置,为自己保证合理的利润,而是利用自己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规则执行者的双重身份,在“自保”产品的设置上开列了大量语焉不详又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往往在需要修车时才发现,自己购买的“保险”几乎用不上,回过头来还要再掏一份修车钱。

“自保”产品的初衷,是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额外保障,分担用车中的风险,同时4S店也能把修车的消费者留住,防止客户的流失。但这种原本“双赢”的政策,如果无法保证公开透明地执行,4S店为了一时的利润不按规则出牌,会很快打碎消费者对这种新生事物的信心,一副好牌很可能会打出“双输”的结果。

《法制晚报》汽车周刊官方微信号:auto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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